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一、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二、申請條件:
相關部門對該項目立項的審批、核準、備案文件。
三、申報材料:
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各文本兩份、電子版1份);環境影響登記表(6份)。
四、辦理時限: 報告書42個工作日(法定60個工作日);報告表21個工作日(法定30個工作日);登記表10個工作日(法定15個工作日)。
五、收費依據: 不收費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查詢電話: 2167437
八、投訴電話: 2160900 2160700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