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學院關于加強對公派訪問學者出國留學期間及回國管理工作的意
為進一步加強西昌學院公派訪問學者出國留學期間及回國管理工作,確保留學效益,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各推選部門及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公派訪問學者留學期間及回國管理工作。依照“誰選派,誰負責”的原則,各推選單位作為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直接負責公派訪問學者留學期間及回國管理工作。學校外事處對各單位公派訪問學者留學期間及回國管理工作進行監督,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二、培養選拔,明確留學任務各推選部門及二級學院應結合本單位學科隊伍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扎實抓好各類公派留學人員后備人選培養規劃,提高推選人員質量,依照學校公派訪問學者出國留學選派辦法與工作流程公開、公正開展當年度選拔推薦工作,同時對本單位派出人員進行行前教育,提出明確的留學任務及目標要求。
三、嚴格國外管理,及時跟蹤檢查各推選部門及二級學院應加強本單位公派訪問學者留學期間管理工作,定期與派出人員聯系溝通,及時跟蹤掌握其在外情況,避免重選派、輕管理,堅決杜絕“游學”、“只訪不學”、“攜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學”、無故缺課、遲到早退、不服從校方安排、或其它嚴重影響留學質量和損害我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整體形象的違紀行為。留學人員須每3個月向推選單位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由各單位對留學人員研修報告認真加以審核,作出優秀、合格、或不合格評價,報外事處備案。對未按要求提交報告或審核不合格者,應及時提出處理建議并上報學校。
四、加強回國管理,發揮留學效益各推選部門及二級學院應要求留學人員按時回國,對學成回國人員作出合理工作安排,做好以下工作,確保留學效益,充分發揮留學回國人員人才資源優勢及其在教學科研及管理工作中的引領作用,不斷促進本單位教學科研及管理工作水平。
1.
留學回國人員應在一月內向推選單位提交出國研修總結報告,各單位對總結報告認真加以審核,評價完成預期留學任務及目標要求的情況,作出優秀、合格、或不合格評價,報外事處備案。對未按要求提交報告或審核不合格者,應及時提出處理建議并上報學校。
2. 各單位應在一月內組織至少本單位教職工參與的留學回國人員成果分享會,安排“傳幫帶”活動,發揮留學工作的長遠效益,并報外事處備案。
3.
各推選單位應積極提供條件,支持留學回國人員回國后的教學、科研工作。在各推選單位協助下,留學回國人員應在2個月內向推選單位提交回國教學科研或管理工作規劃,明確規劃的工作任務和成果效益。各單位應按時、定期檢查規劃任務完成情況,對未提交規劃或未按時完成規劃任務的,應及時提出處理建議并上報學校。
西 昌 學 院2014年12月2日
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