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涼府發〔2015〕26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4〕62號),不斷規范我州招標投標活動,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切實解決借牌投標、串通投標、買標賣標以及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等突出問題,進一步理順稅收關系,增加財政收入,努力促進我州建筑業及建筑企業的蓬勃發展,現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打擊借牌投標,規范我州招標投標市場(一)借牌投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招標投標市場秩序,也是串通投標、買標賣標和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重要原因。“大公司中標、小老板施工”的問題屢禁不止,這種不對等、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嚴重影響了我州建筑業的健康發展,造成地方稅收大量流失。
(二)始終以開放的姿態歡迎州外建筑企業參加我州建設。鼓勵、引導州外大中型企業來我州成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按資質等級參與我州招標投標活動,特別是大中型項目的競爭。
(三)培育扶持我州建筑企業發展壯大。鼓勵、引導各種經濟組織在我州注冊成立新公司,盡快形成專業門類齊全的建筑企業群;著力培養有一定實踐經驗的技術人才,壯大本地企業人才隊伍;嚴禁設置不合理、不合法的條件排斥低資質、低業績企業投標,提高各類企業投標競爭力。
(四)加強與國家、省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使用信用平臺,逐步將信用情況作為投標(申請)的準入條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缺陷保修責任有較好履行能力,依法經營的建筑企業予以鼓勵,引導企業自覺抵制借牌投標、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證工程質量。
(五)州外企業在州工商局登記設立的分公司應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結算賬戶等相關證照,遞交投標文件或比選申請書時,投標人(申請人)應提供原件核查。分公司應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六)通用技術類項目(采購除外)的招標和比選,業主如有正當理由,可要求投標人(申請人)到場參加開標(比選)的代表為法定代表人或企業(單位)負責人,但應在招標文件或比選公告中載明。
(七)規范各類比選活動。省規定必須使用評分法以外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比選推行合格法,通用技術類項目比選(貨物除外)推行固定價法。
省比選規模標準以下項目采取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確定承包人。項目管理(含代建)、工程咨詢(含可研)、造價咨詢(含造價、財評、審計)等中介服務費單項合同價在5萬元(含)以上的,采取簡易程序在州、縣(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隨機抽取確定服務機構。
(八)中標(選)人確定后應及時簽訂承包合同,甲方應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到業主方親筆簽訂。在進行合同備案的同時,應將投標文件(比選文書)、合同書中留有簽章的內容集中復印后一并備案。在受理投訴、異議和備案等監管過程中,如對簽章有疑問的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核查真偽。
二、規范職責分工,嚴格招標投標行政監督管理(九)規范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管理權限。各級發改部門和建設、交通、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和分級管理原則實施行政監督執法。開標、評標和比選活動由行業主管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持有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執法證(招投標)兩人以上執法人員現場監督。
(十)招標事項的核準和備案監督(含招標代理機構比選)按項目許可權限分級進行。州及以上許可且未核準招標事項的項目,由州級有關部門核準備案監督。省核準招標事項的項目由州級項目審批部門備案代理比選公告。
項目比選備案監督按業主隸屬關系分級進行;應急工程由州級有關部門備案監督,招標轉比選項目由原招標核準部門審批和備案監督。
(十一)州級有關部門核準備案監督的項目,當招標人為縣(市)及以下單位時,開標、評標和比選活動由州、縣(市)有關部門共同到場監督。
(十二)加強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涼山州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稽查辦法》。實行招標文件“雙監督”制度。項目審批部門對招標文件中的公告媒介、時間期限、開標地點等程序性事項進行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對技術標準和資質、人員、業績等資格要求進行實體性監督。
(十三)不斷推進電子招標工作。通過統一的網絡信息平臺,在目前實現網上編制備案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獲取招標文件、提交投標保證金、公示中標候選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等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網上編制遞交投標文件、電子輔助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
三、嚴格過程監管,規范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行為(十四)項目業主不得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嚴禁將同一項目的同類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通過劃小標段等方式規避招標。業主應合理劃分標段進行招標,附屬工程應隨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批準,較小的附屬工程可直接由原中標人實施,其中結算價達到比選規模標準或占招標合同價10%以上,應認定為規避招標。
(十五)實行審批制、核準制的項目,需提前進行勘察、設計工作的,在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同意后可提前進行勘察、設計招標。
(十六)項目業主可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前提下,采用項目管理、EPC、PPP(BOT、BOO、BOOT、委托運營等操作模式)等方式進行建設,承包人應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
(十七)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應完善軟硬件設施,加強開標評標場地管理,做好電子評標以及隨機抽取的基礎性工作。
四、嚴格責任追究,嚴肅查處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十八)經審計后工程結算金額超合同價10%以上的,嚴格界定勘察、設計、造價、施工、監理、采購和業主等各方責任,按責任大小分攤超10%以上的工程價款,涉及違規違法行為的移送監察或司法機關核查處理。
(十九)項目業主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或規避比選的,由項目審批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和給予處罰。有關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不得“以罰代法”,應分情況給予相應處罰,對情節嚴重的移送監察或司法機關核查處理。
(二十)加強標后合同履約中的監督檢查,實行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主要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中標人派駐施工現場的主要人員未征得項目業主同意,且未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變更的視同轉包。若出現不壓證、虛假壓證或行業主管部門因非正當理由同意變更的,由監察部門追究責任。
(二十一)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我州以往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在執行過程中若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涼山州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3日
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