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邛海濕地五期恢復工程小漁村房屋征收范圍內停
為了更好地保護和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抓住邛海生態治理的有效時機,西昌市2008年起著手對邛海濕地進行恢復建設,通過退塘還湖、退田還湖、退房還湖和淺灘清淤疏浚等擴容工程對邛海周邊濕地進行恢復。邛海濕地恢復工程分為六期,2012年底完成了前四期的建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和生態效益,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積極支持。目前,邛海濕地五期恢復工程中涉及的小漁村房屋征收工作正有序開展,為確保廣大游客及市民的人身安全和房屋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小漁村房屋征收范圍內停止營業。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適用范圍為西昌邛海濕地五期恢復工程小漁村建設規劃控制范圍內。
二、凡在上述征收范圍內自營或租賃經營的業主,必須在2014年5月30日前停止所有經營活動。
三、消防、安監、交通、城管、公安、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執法部門將加強管理,嚴格執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依法進行整治和處理,確保征收范圍內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特此公告。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