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環保局原副局長劉紫強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共涼山州紀委對涼山州環保局原副局長劉紫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紫強在擔任會理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和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2014年10月30日,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紫強有期徒刑五年。
劉紫強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涼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劉紫強開除黨籍處分。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